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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第一次處理這種文創工作者隨便把別人的著作拿來用的事情

未經同意隨便把別人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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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第一次處理這種文創工作者隨便把別人的著作拿來用的事情

未經同意隨便把別人的設計做招牌
未經同意把別人的文句刻在鋼筆上面當作商品販售

顯見台灣文創產業對智財權觀念之薄弱

傳產轉型不是藉口

尤其自己是從事文字相關產業

更應該甚至處理智財權的問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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